第(1/3)页 进入院落的十数贼寇,神情轻松。 打家劫舍的事干多了,便不觉得这是一种罪,更像在串门。 只是走的时候,会顺手带走这里的一切,包括户主全家的性命。 他们从来不留活口,更觉得自己心善,避免活下来的人一辈子做噩梦。 宋家是少有的硬茬子,但他们依然不在乎。 乡下土财主罢了,哪怕再高看一眼,顶天有个第五境。 那又如何? 不过四个人罢了,其中还有两个娘们。 因此当他们进了院子,看到身着黑色劲衣,以混元无极桩功立势的少年时,都微微一怔。 巧了么不是? 瘦高个二当家,看着宋念守俊俏脸蛋,下意识摸了摸脸上的可怖疤痕,眼里涌现说不出的冷意。 先前去酒铺闹事的壮汉,立刻道:“大当家,我说的那小子就是他。” 宋念守也看到了这个壮汉,心知自己猜的没错,对方先前果然是在试探底细。 贼寇众多,宋念守没有丝毫惧意。 他并非凑巧这么晚练功,而是等候多时。 地上放着一根长棍,以十年以上的白蜡杆制成,装上枪头,便可作为长枪使用。 宋念守脚尖轻挑,长棍随之飞起,被他一手握住。 十三岁的少年持棍而立,气定神闲。 清风吹开笼罩月色的云雾,月光笼罩于身,英姿勃发。 其身后,房门大开。 宋启山,谢玉婉,宋念云三人立足。 十年前那一夜,院子里很多人,多半是帮手。 十年后这一晚,院子里还是很多人,多半是敌人。 谢玉婉仍然有些紧张,下意识拉住宋启山的衣角,眸中带着担忧之色。 阿守一人,能行吗? 宋念云虽也有担心,却比娘亲好的多。 只是手往腰间微移,那有一把精铁制成的笛子。 相比普通竹笛,精铁制成的笛子,更加清越激昂,如能穿云裂石! 至于宋启山,在众多贼寇身上扫了一圈,目光依旧深邃。 三当家是个络腮胡,最喜女色。 只是他喜欢先将人杀了,再去行事。 因为不喜欢行事时遭到反抗,而死人,恰恰是完全不会反抗的。 三当家盯着谢玉婉和宋念云,舔了舔嘴唇,连同浓密的胡须一块沾染了水汽。 “她们俩,是我的。” 二当家甩了下手中链锤,盯着宋念守,眼中露出嗜杀之意:“我要把他这张好看的脸砸烂!” 大当家则看向了宋启山,丑陋的脸上看不出神情,唯有眼睛里,露出一丝阴沉。 在宋启山身上,他感受到了压力。 明明对方并未展露多强大的气息,却有种难言的危险感。 让他想起曾在山林中遭遇的饿虎,也是这般令人毛骨悚然。 那头饿虎,最终成了他们的晚饭。 不是很好吃,但很够劲! 大当家看向宋念守,忽然道:“杀了你爹,我留你一命。” 第(1/3)页